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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锦江环境公布2022年上半年业绩

2022-08-05 22:10:17

·浙能锦江环境公布2022年上半年业绩
·2022 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增加14.0%至人民币18.4亿元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2.9%至人民币1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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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22年上半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每股盈利是根据加权平均股数来计算的。
b)2022年6月30日和2021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值是根据每期末发行的股份数来计算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发行股份总数为1,454,024,700。


       新加坡,2022年8月4日 - 中国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WTE”)运营商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股份代号:BWM)宣布,公告其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22年上半年”)的未经审计的业绩报告。

       2022年上半年,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多发散发,面对异常复杂困难局面,中国政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反弹得到有效控制,国民经济企稳回升,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5%。然而,世界经济滞胀风险上升,主要经济体政策趋向收紧,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国内疫情影响尚未完全消除,中国政府仍将继续不断巩固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碳中和、碳达峰”的背景下,中国政府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乃至整个环保行业发展的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定。

       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要求优化生物质发电开发布局,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开展生物质发电市场化示范,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

       集团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增长14.0%,从2021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6.1亿元增加至202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8.4亿元。毛利从2021年上半年的人民币5.0亿元上升至202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5.2亿元;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下滑50.0%至人民币1.0亿元,而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9,349万元,下滑51.8%主要因2022年1至6月间美元对人民币升值,本集团外币净负债(主要是银团借款及内存外贷3.4亿美元)产生汇兑损失人民币1.1亿元。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剔除汇兑影响后金额为人民币2.1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9亿元增加2,506万元。2022年上半年每股净资产值同比上升1.5%至人民币456.98分。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不包括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

       2022年上半年, 集团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2.9%,从2021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3.4亿元增加至2022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5.2亿元,占2022年上半年总收入的82.4%。该业务的毛利润从2021年上半年的人民币4.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5亿元,增加2,476万元,增幅5.8%。

       集团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增加主要因为1)河南省林州垃圾发电厂、河北省乐亭垃圾发电厂投运及印度垃圾收运量增加等使得垃圾处理量(包括印度的垃圾收运业务)同比增长3.2%,同时,电厂技改和管理优化后的电厂吨供提升,综合使得垃圾处置费收入及电费收入增加5,686万元;和2)受煤炭价格上升影响,浙江省诸暨八方电厂供汽单价与之挂钩上调,同时,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供汽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得供汽收入增加1.2亿元。

BOT建造服务业务

       集团2022年上半年BOT建造服务业务收入跃升99.1%,从2021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6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1亿元,占2022年上半年总收入的17.1%。

       集团2022年上半年该业务毛利润(包括金融收入)从2021年同期的人民币4,161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135万元,增加1,974万元。其中BOT特许协议建造服务毛利去年同比增加人民币2,164万元,金融收入同比减少人民币190万元。同时由于金融收入所占比重同比下降,该业务毛利率从2021年同期的26.3%降低至19.5%。本集团2022年上半年BOT项目主要包括吉林省松原垃圾发电厂收转运项目、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垃圾发电厂扩建项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垃圾发电项目等,BOT建造收入较2021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受项目建设投资额度及进度影响。

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设备选型和销售及EMC业务

       集团2022年上半年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设备选型和销售及EMC业务收入从2021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1亿元减少92.4%至人民币851万元,占2022年上半年总收入的0.5%。

       集团2022年上半年该业务毛利润从2021年同期的人民币3,273万元减少至人民币281万元,减少2,992万元,降幅91.4%,主要是受2021年四季度部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一次性买断影响,EMC业务较同期减少,此外,剩余EMC业务大部分处于合同后期,收益分成比例逐年较上年下降。

以存量拓增量 以技术助发展

       集团的运营企业在2022年上半年继续保持正常运行,同时,集团的项目建设正按照既定计划目标有序推进,集团参股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垃圾发电厂二期扩建项目锅炉投产,增加垃圾处理能力750吨/日,汽轮机部分预计2022年11月投产,将为呼和浩特市区及周边旗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作出贡献,并助力呼和浩特市环保模范城的创建和极大改善人居环境。

       河南省林州餐厨项目于2022年第二季度开工建设,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在国内共有4个在建的垃圾发电项目、1个在建的餐厨项目和1个在建的资源化项目,预计将于2022年下半年、2023年陆续投运,届时将新增垃圾处理能力3,145吨/天,装机容量125MW。此外,集团在国内共有15个筹建的垃圾发电项目,3个筹建的餐厨垃圾项目和1个筹建的垃圾资源化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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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持续强化核心运营能力,通过管理提升和技术创新助力公司发展。2022年第二季度,集团旗下吉林省长春垃圾发电厂和河北省唐山垃圾发电厂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杭州科晟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当前,浙能锦江环境旗下共有12家企业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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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垃圾发电厂.jpg

       同时,集团亦在持续跟进云南省昆明老五华电厂关停补偿工作的推进进度。当地政府聘请了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昆明老五华电厂的资产进行了整体评估,目前已与昆明市政府沟通并进一步明确昆明老五华电厂关停工作的节奏,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土地收储并签署关停补偿协议。本集团单独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相关资产出具了评估报告,基于该评估报告,本集团认为昆明老五华电厂的关停不存在减值迹象。

       综上,目前集团在中国境内投资并运营25家垃圾焚烧发电厂,1个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和8个垃圾资源化设施,垃圾处理能力达41,160吨/天;待所有境内外在建、筹建项目全部建成后,本集团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63,020吨/天。

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松懈

       2022年第二季度,中国国内多地疫情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集团始终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高效统筹,积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迅速作出防控部署。同时,根据国家出台的减负纾困类政策,集团积极申请各项专项补助资金,目前已到账人民币2,780余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于国内的设施均保持正常稳定运营,且能及时处理当地垃圾并实现达标排放。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集团在印度的收运工作也仍然保持正常运行。

       集团将继续监察新冠病毒的状况,严格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有力保证集团员工安全。公司将会按照上市手册第703条的规定,及时公布有关其业务和运营的任何重大进展。

       浙能锦江环境执行董事长韦东良表示:“随着循环经济、‘碳达峰 碳中和’等政策的出台,浙能锦江环境的发展迎来了新一波的机遇与挑战。集团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对内抓好精细化管理,对外抓好资源与产品两个市场,系统谋划、积极探索协同循环新方式,努力构建城市生态综合体。集团将全力以赴锚定目标、增强定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托存量拓增量,借势数字变革浪潮,为集团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