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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锦江环境公布2019财年业绩

2020-05-01 10:18:00

»  2019财年总收入同比增长26.1%至人民币38.2亿元
»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为主要核心收入,在2019财年同比增长21.2%
»  2019财年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5亿元,由于资产减值等原因,较2018财年同比下降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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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9财年和2018财年,每股盈利是根据平均股数来计算的。
b)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值是根据每期末发行的股份数来计算的。
在2019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总发行股数为1,454,024,700和1,443,246,800。


       新加坡,2020年4月30日 - 中国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WTE”)运营商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股份代号:BWM)宣布,公告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2019财年”)未经审核之业绩。

       随着中国“十三五”规划在2020年步入最后一年,政府的优惠政策继续对该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对环境问题日益关注,促进了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快速发展,集团继续得到稳定的监管环境的支持。

       回顾年度内,集团继续保持良好的营收增长势头,实现了26.1%的同比收入增长,从2018年同期(“2018财年”)的人民币30.3亿元上升至人民币38.2亿元。集团2019年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增长58.6%,从2018年第四季度的人民币9.2亿元收入增长至人民币14.6亿元。

       2019财年毛利为人民币9.5亿元,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5亿元,较2018财年同比减少72.9%,主要由于其他收入和损益的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为:(1)电厂增容改造项目基本完成,以前年度在改造过程中无法准确计量损失金额的相关资产在2019年第四季度进行一次性清理,致使2019年第四季度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加7,897万元;(2)2019年第四季度资产减值亏损5,312万元;(3)相较2018年浙江余杭电厂确认关停收益人民币1.5亿元,关停补偿收益减少;以及2019财年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和EMC业务的收入和利润贡献较2018财年减少。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约10.6分。
       集团2019年第四季度毛利为人民币1.9亿元,其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为1.1亿元的亏损。关于四季度亏损和2019年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下滑,可参考公司4季度财务报表。

不忘初心,垃圾发电实现
环境效益、业务收入“双丰收”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不包括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

       回顾年度内,集团旗下8家增容改造的运营电厂中有7家已全部完成,垃圾处理量及发电量稳步增加;年内投运的浙江温岭电厂二期及其他电厂垃圾处理量及发电量亦在回顾期内同比增加;浙江诸暨八方电厂热电联产产量稳步增加,同比提升供电及供热收入;河南郑州荥锦电厂和浙江杭州萧山电厂垃圾处置单价的提高以及通过采取管理提升等手段,技术经济指标改善等原因,增厚本集团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不包括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同比增长21.2%至人民币21.9亿元,占全年总收入57.4%。

       集团2019年全年发电量和垃圾处理量分别达到27.5亿千瓦时及976.4万吨,同比分别增加23.5%和18.3%(含印度收运)。如不含印度收运,国内垃圾处理量同比增加18.8%。集团2019年全年供汽量同比减少3.9%至280.3万吨,主要由于山东淄博电厂2018年7月关停以及天津、山东淄川等电厂供热用户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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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产生的收入

       集团2019财年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收入取得大幅增长,同比攀升103.9%至人民币13.1亿元,占财年总收入34.4%。这主要得益于五华电厂迁建项目、温岭扩建项目、林州新建项目,同比2018财年项目有所增加。

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和EMC业务

       2019财年,EMC业务正常开展,由于EMC业务根据原合同约定分成比例下降,以及技术服务收入以及设备选型及采购服务等业务同比减少,集团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至人民币3.2亿元,占全年总收入8.3%。

稳步推进技术升级,扎实推进国际进程

       2019年,中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在中国政府稳定的监管基本面的支持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继续加快对垃圾处理的需求。在浙能集团作为集团第一大控股股东的信贷实力和战略支持下,集团凭借其坚实的项目和基本完善的WTE网络,继续稳步增长。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能锦江环境在中国拥有21家已运营垃圾发电项目及4家垃圾资源化项目,运营日处理垃圾能力累计30,380吨,装机容量达632MW;拥有6家在建项目,预计建成后,垃圾处理能力将增加7,970吨/日,新增装机容量194MW;另外,集团拥有17个筹建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预计建成后将新增垃圾处理能力14,300吨/日及装机容量279MW。

       2019年,是浙能锦江环境稳步推进技术升级,整合提升流化床技术和炉排炉技术应用的一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集团增容改造的8家运营电厂其中7家电厂改造已全部完成,已投入运营的机组的产能和效率已显现出来。项目完成后可以减少垃圾焚烧设施的排放量以及大幅降低掺煤比率。剩余1家电厂即江苏连云港电厂已完成3#锅炉的改造,为满足园区的供热需求,集团决策对连云港电厂改造计划调整为先扩建一台锅炉,视连云港城市生活垃圾的增长情况再实施1#和2#锅炉的增容改造,扩建锅炉预计2020年底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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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唐山电厂作为浙能锦江环境旗下第一家投产的纯炉排炉电厂,既体现了公司在不同流派技术上的包容,也体现了公司在技术上的探索与进取。当前,唐山电厂仿真机组培训项目正在有序开展,待项目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炉排炉技术培训摇篮和基地。

       从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被提出,2019年是第六个年头,这一年也是浙能锦江环境“走出去”并生根发芽的第三年。在已有的海外项目中,公司正运用二十多年来的技术与经验,结合国外本土的管理人才团队,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海外打造标杆、示范项目。

       待所有境内外在建、筹建项目全部建成后,本集团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65,746 吨/日。

尽管新型冠状病毒大流行,公司运营仍保持稳定

       集团的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营,及时处理当地生活垃圾并实现达标排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新冠病毒”)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集团的原材料供应未受到重大干扰,没有任何集团员工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

       当地政府对集团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持续运营非常重视,浙能锦江环境的重要作用也已得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并获得了积极的媒体报道。此外,中国政府对于此次疫情出台了一些保障和支持措施,例如贷款延迟偿还、税款减免和缓缴、社保减免、专项补贴发放等,为公司在疫情期间的稳固与持续性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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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根据相关地方政府的指导方针在公司总部及其电厂中采取了预防措施,包括建立由执行董事长韦东良先生领导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连续性计划,对电厂防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其运营的影响。

浙能集团入股提升集团信用,开合作共赢新局面

       浙能集团作为浙江省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拥有雄厚的财务实力。回顾年度内,浙能集团成为浙能锦江环境第一大控股股东,集团亦完成更名,聚焦垃圾发电业务,练好内功,升级品牌形象。在浙能集团成为第一大控股股东后,标普全球评级(“标普”)和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穆迪”)分别对浙能锦江环境的评级展望进行了调整,反映公司流动性状况和信用状况预计将趋于稳定,反映新阶段发展的良好开端。

       浙能锦江环境执行董事长韦东良表示:“2019年是关键的一年,浙能集团完成入股成为第一大控股股东,标志着集团进入环保事业21年的新发展新阶段。我们很高兴标普和穆迪对评级的确认和展望的调整,浙能集团强大的信用状况将推动本集团实现更大的发展。在回顾年度内,我们继续实现稳定的业务和运营进展,我们的核心WTE业务以及BOT建设的收入也取得显著增长。这符合我们的目标,即在每个业务板块寻求优化,落实精细化管理,在增容改造工作中取得成效。”
       “在步入2020年之际,2019年新冠病毒(‘COVID-19事件’)的大流行使当前中国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增长有所放缓,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我们持续根据相关地方政府的指导方针采取的严格预防措施。当前,集团的设施仍处于正常和稳定的运营状态。鉴于集团正在中国境内投入多个新项目与改扩建项目,扩大海外业务,以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和长期增长,同时考虑到COVID-19事件对国内外业务影响的不确定性,董事会采纳经营管理层的建议,提议在2019财年不派发股息。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形势,着力稳步提高经营效率,完善管理实践,努力把挑战转化为机遇,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